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商务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深化与跨国公司合作,共建共生共赢产业生态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
请问山东在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熊云泽: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作为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重中之重,连续推出制度型开放、要素保障、权益保护等一揽子改革举措,以高水平营商环境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奋力打造外资首选地、集聚地。
一是开放领域再扩大。落实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制造业领域,德国汉高乐泰、英国阿斯利康、新加坡金鹰集团、美国惠普、日本小松等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扎根山东,带动形成了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机械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聚焦汽车、船舶等先进制造业,吸引外资企业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韩国现代、德国采埃孚等汽车领域企业追加投资。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青岛获批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深化农业领域国际合作,成功吸引美国欧喜和泰森、新加坡澳亚集团和丰益国际等跨国企业扩大投资,投向现代牧场、粮油加工、家禽养殖等领域。
二是合作渠道再拓展。开展利润再投资攻坚行动,落实递延纳税等政策,2021—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8.8%,亚太森博系列项目,先后27次增资扩产,累计投资额近300亿元;希杰生物科技项目,2004年以来陆续10次扩建,总投资5.8亿美元。聚焦精细化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跨国股权并购,奇耐亚太并购鲁阳节能、太盟资本并购凤祥食品、安宏资本并购帅克宠物用品等一批项目落地到资。加大金融领域引资力度,吸引德华安顾人寿、意才证券等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山东。
三是政策集成再加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阳光雨露”。近年来,山东出台稳外资系列政策,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对于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严格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资准入实施管理,确保“准入准营”。今年,深入贯彻国家《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围绕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等,又提出5方面23条务实措施。完善跨国公司恳谈会、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等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解决诉求。
外资企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创新创造的重要参与者,是中国联通世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参与者。在此,真诚期待广大跨国公司在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进程中,实现自身更大发展。新时代的山东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选择山东”就是选择机遇,投资山东就是投资未来。
中新社记者: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本质是让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和高效配置。请问,山东以此为契机,能为跨国公司提供哪些更好的服务保障?
封立树:近年来,山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深化制度型开放,全力做好服务保障,让跨国公司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一是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已在全省范围实现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清零”。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切实做到内外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特别是在业务牌照审核、标准制定等方面,做到“一碗水端平”。
二是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清理违反市场准入、外商投资准入等要求的各类规定,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零容忍,发现一例、核查一例、整改一例,全力破除境外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中的“玻璃门”“旋转门”,确保“全国一张清单”在山东落地生根,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山东“善用指挥棒、明确红绿灯”,将市场壁垒清零纳入地市考核做法,被多家媒体刊发。
三是积极推动重大外资项目招引落地。坚持招引和落地两端用力,牵头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全力做好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在济南、青岛、烟台推出100平方公里净地建设国际招商产业园,已累计招引重大引擎性项目340个,总投资约3920亿元。盯紧重大外资项目推进,争取济宁莱赛尔纤维、青岛益海嘉里食品工业园等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围绕交通水利、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每年面向外资推出一批优质合作项目。
四是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广容缺办、并联办、承诺办等便利化措施。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防止出现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严查违规区别对待外资经营主体的行为,确保跨国公司公平参与招投标。建立“亲清发改会客厅”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已累计举办24期、邀请218家企业面对面沟通,答复解决困难问题376个。
下一步,山东将紧盯国家最新政策部署,结合山东工作实际,谋划一批突破性、创新性改革举措,为跨国公司在鲁投资保驾护航。
中宏网记者:
据了解,山东省近年来持续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请问山东在这方面,有哪些经验可以和我们分享?
赵艳:山东始终将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抓手,聚焦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规则保障、权益维护、风险应对等方面的核心需求,多措并举,切实增强跨国公司在鲁投资发展的安全感与获得感。
一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为跨国公司提供清晰稳定的法治保障。修订出台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专利条例》,新增“海外专利风险防控与争端处理”“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等内容,为跨国公司在鲁开展业务提供法规支撑。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济南海关、省商务厅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整合市场监管、海关、商务等部门监管资源,打通协同壁垒,提升自贸区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监管效能。出台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高价值专利维权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在山东投资注册的外资企业给予同等的保险扶持和维权补贴支持。
二是坚持同等保护,让跨国公司在鲁投资更安心。山东始终秉持“对内对外一视同仁”原则,把公平公正贯穿知识产权保护全过程。在全国率先出台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明确省级涉外专利裁决权,确保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高效解决,近两年裁决近10件涉外专利纠纷案件,1件入选2024年度全国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聚焦外商投资企业需求,创新“知识产权专员” 制度,建立与跨国公司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为681家外资企业提供“一对一”对接服务。连续6年举办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知识产权政策闭门会等系列活动,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倾听跨国公司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议,解答相关问题并进行深入交流,已覆盖跨国公司300余家,搭建了高能级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凝聚起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优化快速协同服务,让跨国公司创新成果更快落地受保护。出台《山东省国家级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运行管理指引》,统筹全省 8 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 家快速维权中心,为 400 余家外资、合资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一体化服务。创新跨区域专利预审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创新主体,可享受全省专利预审资源,无需受地域限制。建设10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为跨国公司提供展会知识产权咨询、侵权纠纷应对等“点对点”服务。
下一步,山东将继续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跨国公司在鲁发展创造更优条件,持续优化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